连城县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日期:2026-10-26 11:24:17 来源: 编辑:连城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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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 城 县 人 民 政 府

野外用火禁火令

第6号

近期,我县森林火险等级高,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决定从2026年10月23日至10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造林炼山、烧荒、烧杂、烧田埂草、扫墓祭祖用火等)。违令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3121985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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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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