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党员干部的倡议书

日期:2026-09-26 22:34:43 来源: 编辑:连城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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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9月15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我县法定森林防火期,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是火灾高发重点时段。连城县属于全国森林火险一级风险区,林地及林地边缘向外50米均为森林防火区域。进入防火期后,气候干燥,林间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大量堆积,森林火灾风险隐患突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守护绿水青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全体市民共同的责任。在此,我们向全县广大市民、党员干部发出倡议:

一、争当森林防火的“宣传员”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宣传森林防灭火相关规定,向家人、邻里和身边群众讲清野外用火危害,普及防火安全知识。

防火期内,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域擅自野外用火;如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下达禁火令,全域严格落实管控,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若遇森林火情,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确需参与扑救处置的,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切忌盲目冒险扑火。

二、争当移风易俗的“文明人”

大力弘扬移风易俗,摒弃进山祭扫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陈旧习俗,严禁燃放孔明灯,积极倡导鲜花祭扫、云端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从源头上消除祭扫带来的火灾隐患。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不在林区及周边玩火、随意用火。监护人务必加强对未成年人、智力障碍等特殊群体的教育看管,严防其私自进山玩火;因监护缺位引发森林火灾的,监护人将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及相应法律责任。

三、争当森林资源的“守护者”

广大群众要主动履行护林责任,进山劳作、出游时多留意林区火情动态。发现他人存在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要及时予以劝导制止。一旦发现山林冒烟、起火等火情险情,切勿独自冒险扑救,请第一时间向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林业站报告,也可直接拨打森林火警专用电话12119,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绿水青山藏福祉,防火护林靠大家。期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当好宣传员、文明人、守护者,同心协力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要求,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生态成果,守护人民群众平安幸福生活。



连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连城县应急管理局    

连城县林业局    

202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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