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连城县纪委监委组织和宣传部(连城县政府办公楼二楼210室),联系电话:0597-8918632。
3.报名人员需提供:(1)《连城县纪委监委定向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份;(2)经所在单位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3)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党员证明1份。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谈话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通过面谈了解考察对象有哪些主要优点和不足,从中考察其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和自我认知能力和岗位匹配度。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情况,按照得分情况确定拟选调考察人选,组织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的工作单位了解有关情况,重点考察其工作业绩,充分了解其实际表现,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组必须认真查阅被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尤其注意核实“三龄两历”等信息,并同步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工作。考察组对考察了解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考察对象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形成综合考察材料,综合考察材料应有考察组成员签字。
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名单在连城县纪委监委网站、“廉豸连城”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选调人选向连城县纪委监委提交个人调动申请报告(需原单位同意)。连城县纪委监委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1.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实填报相关材料。所需表格可通过下方链接下载。
2.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连城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