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生
火热进行
—— 连城县冠豸幼儿园2024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二、招生范围、批次、对象
三、招生登记时间、地点
四、招生办法
1.分批次招生。我园实行分批次招生,若某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某批次学位不足时,则采取随机抽号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对象。适龄幼儿在选择我园报名登记的同时,不可到其它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
2.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省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胞子女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以及县委、县政府文件规定的政策优待照顾对象可按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在我园就读。
3.如有哥哥或姐姐在本园就读的适龄幼儿,按“小随大”原则,由家长提出申请,可在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优先录取。
4.审核公示。招生登记审核后符合资格的新生名单在幼儿园门口公示,经审核公示后被录取的新生,请家长于7月31日到园领取新生入园注册卡。公示时间根据幼儿园具体招生进度,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招生登记所需材料
(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需家长签字确认)
4.新生幼儿入园体检表(提前空腹到连城县妇幼保健院体检)。
(二)部分类型的招生对象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现役军人子女:提供有效证件和现役部队出具的就读联系函。
2.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
3.省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胞子女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城区新建商住小区购房户子女:提供父母(监护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或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5.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在莲峰镇合法稳定就业(缴交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劳务合同)及合法稳定住所(房屋出租人须在公安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6.低保、建档立卡、孤儿、疾病儿童、烈士子女、优抚对象等居民子女还需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
六、有关注意事项
1.户籍迁入招生范围内的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
2.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适龄幼儿系莲峰镇以外户籍,但父母至少有一方在莲峰镇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
3.在城区新建商住小区购房的,房产必须是住宅用途,房产产权人应该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4.政府统一安置在各乡(镇)集中安置点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园。
5.符合我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在招生登记过程中未按规定时间到园报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本通告由连城县冠豸幼儿园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18859027320
投诉电话:13950822680
连城县冠豸幼儿园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ND
来源:连城县冠豸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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