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扫黑除恶案例: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

日期:2025-03-17 11:00:56 来源: 编辑:连城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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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扫黑除恶案例:

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


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恶犯罪:是指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如拆迁、土方、建材供应、项目承揽等)非法获取利益,破坏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

基本案情


2017年6月30日,被告人褚某某为向施工单位出售工程所需石料,伙同被告人叶某某等人约陈某(建设公司项目负责人)等人在某县卧龙山庄吃饭,要求陈某购买石料,双方因价格问题未协商成功。后被告人褚某某伙同被告人叶某某等人分别在某县跃龙街道正学公园经典咖啡馆、宾馆等地多次与陈某商谈材料买卖,均因价格问题未协商成功。其间,伙同他人在某市某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三期)工地附近,多次拦截施工单位施工车辆、持刀威胁陈某、砍伤陈某外甥胡某,欲强迫施工单位负责人陈某购买工程所需材料。被告人叶某某参与谈判3次、拦截车辆2次。


裁判结果


1.褚某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叶某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建设工程领域强买强卖情形


1.强卖材料:强迫施工单位购买指定材料(如石料、钢材等),通常以暴力或威胁手段迫使对方接受不合理价格或条件。

2.阻挠施工:通过拦截施工车辆、破坏施工设备等方式阻挠正常施工,迫使对方妥协。

3.威胁人身安全:对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实施暴力威胁,甚至造成人身伤害,以达到强迫交易的目的。


特征


1.暴力性: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如持刀威胁、殴打、砍伤等,直接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2.持续性:多次实施强迫行为,如多次拦截车辆、多次谈判未果后升级暴力手段。

3.目的明确: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强迫对方接受不公平交易条件。


法律分析


强迫交易罪:强迫施工方将工程交由其承包,涉嫌强迫交易罪。


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的基本情形


1.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如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是否串通投标,以虚假工程业绩骗取中标,恶意投诉,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行为;

2.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聚众滋事、阻挠正常施工等行为;

3.在建筑施工工程行业中强揽工程,强行向建筑工地销售砂石、水泥、钢筋等其他建筑材料。



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举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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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住建局电话:0597-8922718;0597-3120052



来源:连城县住建局、连城县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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