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治污莫松懈!连城查处一起养殖废水超标排放案

日期:2026-11-01 19:07:08 来源: 编辑:连城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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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压实畜禽养殖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引导辖区养殖企业依法依规生产,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结合近期执法案例开展宣传,用真实案例敲响生态环保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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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连城生态环境局在日常执法巡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某生猪养殖场存在废水外排问题。该养殖场核定年生猪出栏量500头,配套建有养殖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固液分离、沼气池、曝气池、8级生化塘多级处理后向外排放,最终汇入河道。执法人员对该养殖场外排废水现场取样送检。最终检测结果显示,该养殖场排放废水总磷浓度超出《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排放浓度的限值0.5倍,属于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经连城生态环境局认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依据该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连城生态环境局对该养殖场依法作出罚款12.11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据悉,今年以来,连城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畜禽养殖领域环境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巡查执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5人次,检查各类养殖场51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起,对养殖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在此也提醒广大养殖人员:养殖废水达标排放,是养殖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少养殖户存在认识误区,以为配套了多级污水处理设施就可以高枕无忧。本案中的养殖场虽建成污水处理站和8级生化塘,但因为设施日常运维管护不到位,处理效能大打折扣,最终造成尾水超标。污染防治设施“建起来”只是基础,常态化管护、稳定运行才是关键,切勿陷入“重建设、轻运维”的陷阱。

下一步,连城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一方面持续加大流域巡查、常态化执法检查力度,紧盯畜禽养殖等重点污染源,对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另一方面持续开展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引导养殖主体树牢生态环保底线思维,自觉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守护连城河湖清水,筑牢县域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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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钟云帆 通讯员:陈 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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