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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金赴连城县调研推进挂钩帮扶工作并接待来访群众
6月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德金赴连城县调研推进挂钩帮扶工作,并接待来访群众。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8期)
第十五条【重点区域、行业领域、场所管理制度】公安机关可以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有组织犯罪情况,确定预防和治理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或者场所。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或者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公安机关反馈。
网信、电信、公安等主管部门对含有宣扬、诱导有组织犯罪内容的信息,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或者下架相关应用、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调查。对互联网上来源于境外的上述信息,电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及时阻断传播。

解读

来源:连城县扫黑办
6月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德金赴连城县调研推进挂钩帮扶工作,并接待来访群众。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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