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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连城县委首轮常规巡察暨国企“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2026年11月2日开始,...
各经营主体、相关从业者:
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对《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进行了修订,现正式发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新版文书也将同步启用。2026版新规是在2017版基础上进行的全面修订,核心目的是细化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74号令,通过强化“关键少数”人员职责和建立动态管控机制,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请各经营主体、相关从业者相互转告,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共同维护规范、高效的登记秩序。感谢您对经营主体登记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
附件:
附件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
附件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
附件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
附件C: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
附件D: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附件E: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停用、注销)登记表
附件F: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注销)证明
附件G:特种设备证书(证照)补领申请表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2026年11月2日开始,...
主管单位:连城县委宣传部
主办:连城县融媒体中心
未成年专用投诉举报热线:0597-8923633
涉企网络侵权举报电话:0597-893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