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以来,连城县统计局在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连续两年推出“统计周末微培训”栏目,系统介绍统计工作、统计指标、方法制度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让社会公众认知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取得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2025年,为持续加强全民统计知识科普,提升各有关部门、乡镇领导干部统计业务素养,将于2025年3月-6月继续开设“统计周末微培训”,期待您的关注与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样本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样本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服务业样本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社会工作行业。
调查周期为1-2月
上报时间3月1日0时-3月20日12时
调查周期为1-5月
上报时间6月1日0时-6月20日12时
调查周期为1-8月
上报时间9月1日0时-9月20日12时
调查周期为1-11月
上报时间12月1日0时-12月20日12时
211表:“四下”企业基本情况
214表:“四下”企业财务状况
220表:“四下”企业调查问卷

企业须填写实际从事的业务活动,不得直接摘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按照营业收入比重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填写,最多可以填写3种业务活动;使用“动词加名词”或“名词+动词”的形式,如“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制作户外广告”等。
选01和02的企业,需继续填报214“四下”企业财务状况表和220“四下”企业调查问卷表。

选非01和02的企业,不要上报214“四下”企业财务状况表和220“四下”企业调查问卷表。






请按企业本报告期经营情况、本报告期与上报告期变化情况、对下报告期预计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