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条件并自愿加入连城县拥军联盟的医疗养老、住房就业、文化娱乐、学习教育、法律服务、旅游服务、餐饮住宿、美容美发、交通出行、消费购物等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守法诚信,信诺履约,无违法违纪不良现象。
(二)社会信誉良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先、优惠、优待服务,积极开展或参加爱国拥军等公益活动,力所能及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三)市场主体必须是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社会组织应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且年度审验合格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基金会。
(四)有能力直接服务保障部队遂行军事任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外资企业和涉外组织除外),特别是连锁企业优先考虑。
(五)已成功申报为拥军企业、拥军商铺、拥军单位、拥军组织的将自动列入连城县“拥军联盟”成员单位,不再重复申报,不再另外发放“拥军联盟”成员单位牌匾。


1.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4月30日前向各乡镇、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连城县拥军联盟成员单位申请表》(附件1),签订《连城县拥军联盟成员单位承诺书》(附件2),对服务事项作出承诺(承诺优待服务事项必须是在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叠加优惠)。


本招募通告长期有效。首批招募时间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30日。今后申请加入连城县拥军联盟的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将分批次进行发布。

国家的繁荣富强,社会的安全稳定,人民的幸福安宁,离不开军人的默默付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爱心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加入拥军联盟队伍。


主管单位:连城县委宣传部
主办:连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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