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 连城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网民罗某在相关网络平台上发布 “龙岩市连城县7.8级大地震,人民损失惨重 ”的短视频 民警立即开展调查核实 证实罗某发布视频的内容为虚假信息 罗某发布的不实信息 误导部分网民 对网络生态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什么是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是指别有用心的人员利用境内外网站、社交平台等网络介质,传播没有事实依据,且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不实信息。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警提示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和谐美好的网络环境,与每一位网民息息相关,也关乎每一位网民切身利益。对于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者,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来源:连城公安
主管单位:连城县委宣传部
主办:连城县融媒体中心
未成年专用投诉举报热线:0597-8923633
涉企网络侵权举报电话:0597-893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