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连城」连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守护“红色资源”

日期:2021-08-27 15:52:00 来源: 编辑:连城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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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县,是红军的故乡,红色资源十分丰富,全县保留有110处不可移动红色遗存,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文物点10处,未定级48处。
「平安连城」连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守护“红色资源”

 

2021年4月,连城县检察院开展“革命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用“检察蓝”守护“英烈红”,联合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物所在地4个乡镇,调查了20多处文物保护单位。经过现场调查发现,红军标语遗迹群存在现场保护范围不明确,红军标语所依存墙面破损脱落严重,缺乏安全措施,建筑物内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建筑物屋顶塌陷渗水严重、一些墙体坍塌等问题。

「平安连城」连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守护“红色资源”

 

连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胡雅真说:“今年来,我们积极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立足县情,因地制宜,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发现一些革命文物保护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现场保护范围不明确,缺乏防火、防盗、防水等防自然损害和人为破坏的安全措施,我们将多措并举开展‘革命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相关责任主体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各责任主体及时部署落实修缮、养护措施。”

「平安连城」连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守护“红色资源”

 

6月30日,连城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公开听证会,进一步保护利用好革命文物,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在充分听取听证员评议意见后,连城县人民检察院向有关单位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被建议单位表示下一步工作会结合我县实际,加强跟踪监督,齐抓共管。

「平安连城」连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守护“红色资源”

 

连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胡雅真:“红色资源承载着党的光荣历史,是不可复制、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文化资源和精神财富,是进行优良传统教育的教科书。是见证革命历史的‘活化石’,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我们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继续秉承‘文化传承、文物保护、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相融’的理念,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利用,连城县人民检察院也会继续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持续为连城红色资源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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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堡镇党委宣传委员 廖桂香说:“通过专项监督活动,我们进一步推进红色资源保护工作的力度,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呼吁学生带动家长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同时结合四堡镇红色资源的现状,明确专人管理,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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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铃 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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