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提醒告诫书

日期:2025-08-28 09:17:34 来源: 编辑:连城融媒体中心
字号:【

旅游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提醒告诫书

各旅游行业市场主体:

为严格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现就旅游市场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提醒告知,请认真对照,加强管理,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共同营造放心舒心安心的消费环境。

一、对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更换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三、不欺客宰客,不短斤少两,不模糊计价,不虚假打折,坚决杜绝强买强卖、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行为。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旅游合同外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四、加强旅游景区内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设备自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五、坚决不拉客揽客,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在接待服务工作中,做到对游客一视同仁,文明礼貌,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六、提升退换货受理、投诉受理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做到为游客提供质价相符、售后满意的规范化服务。对游客的投诉和建议,要及时处理、积极整改,不得推诿拖延。

七、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自觉维护行业经营秩序。坚决杜绝与不具备旅游资质的 “黑社”“黑车”“黑导” 勾结谋取回扣、提成及组织 “不合理低价游”“非法一日游” 等违法经营行为,不欺骗、误导、诱导游客,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

八、认真听取广大游客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旅游者的监督和投诉,努力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质量。自觉接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游客的监督。

对仍顶风违法的涉旅经营主体,市场监管、旅游文化、公安等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能进行依法查处、联合惩戒,对涉嫌触犯刑法的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同时,涉旅企业违法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实现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来源连城县市场监管局


    最新消息

    主管单位:连城县委宣传部

    主办:连城县融媒体中心

    未成年专用投诉举报热线:0597-8923633

    涉企网络侵权举报电话:0597-8935339

    微信扫一扫,关注连城融媒

    连城融媒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