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堡镇招聘综合执法队辅助执法编外工作人员的通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原则,采取面试、考察政审、体检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二、招聘范围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队辅助执法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三、岗位要求
性别:男性
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不限
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8日以后出生)
其他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同等条件下,本县现有临聘人员、有政府工作经验的、退役军人优先录取。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现役军人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限制期内的;(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5)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6)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
四、工资待遇
待遇参照我镇其他执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
五、招考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至8月20日(10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四堡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办(组织岗位)。联系人:江女士18850786616。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四堡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征信报告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七、考察政审与体检
(一)按面试考核成绩的总分排名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政审人选,由四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察政审通过的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总分排名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通知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参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考察政审通过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如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则在考察政审通过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公示。
九、聘用
(一)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解聘。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三)如因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则在考察政审通过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重新政审、体检、公示、聘用。
四堡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