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市场监管局倡议:携“守”节日价格 共护放心消费

日期:2024-09-27 15:14:16 来源: 编辑:连城融媒体中心
字号:【

国庆节即将来临,连城非遗奇妙夜也将再次精彩上演,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推进“八闽阳光价格守护行动”,合力营造放心消费、安心旅游、舒心过节的价格环境,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经营者发出如下提醒倡议:


01

严守法律底线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切实守法合规经营,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图片
02

遵守明码标价



严格落实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等明码标价规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销售大闸蟹等节日特色商品应做到“一货一签”“一品一码”。

图片
03

信守承诺约定


秉持契约精神,对生效的订单,不随意违约、毁约,降低承诺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标准,单方面提高价格,确因不可抗力无法履约的,应按照订单、合同约定,足额赔付相关费用。

图片
04

坚守社会责任



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持价格稳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高上涨;不得囤积居奇,违法牟取暴利,确保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图片
05

恪守理性定价


行业协会要强化行业价格自律,引导经营者理性用好自主定价权,尊重市场规律,综合考量生产成本、市场供需、社会承受能力,依法合理制定价格,避免出现“天价”现象。


图片


特别提醒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图片

各经营主体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消费者如遇消费纠纷或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来源:连城县市场监管局


    最新消息

    主管单位:连城县委宣传部

    主办:连城县融媒体中心

    未成年专用投诉举报热线:0597-8923633

    涉企网络侵权举报电话:0597-8935339

    微信扫一扫,关注连城融媒

    连城融媒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