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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城县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坟墓迁移登记的通告
关于连城县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坟墓迁移登记的通告
因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连城县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建设需要,凡属该用地范围内的坟墓,需要限期迁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连城县林坊镇人民政府关于连城县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建设用地(属张坊村、横坑村的辖区范围)红线范围内的坟墓。(地名:林牧场、赤岭背。) 二、迁移时间:请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坟主于2023年4月19日(农历闰二月二十九日)前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张坊村委会、横坑村委会办理迁坟登记及补偿手续,并于签约后一个月内自行迁移。逾期未登记的,依法按无主坟处理。 三、自通告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地域范围内葬坟,一律不予补偿。 四、登记地址:林坊镇张坊村委会、横坑村委会。 联系人: 张坊村,张扬勋(电话:13599632390) 横坑村,魏金旺(电话:13860283804) 特此公告
连城县林坊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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