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
莲峰镇人民政府关于连城县生命公园子项(一期)项目坟墓迁移的通告
莲峰镇人民政府关于连城县生命公园子项(一期)项目坟墓迁移的通告
因连城县生命公园子项(一期)项目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实施征收。凡属该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均需按期迁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莲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8日
|
|
| | | |
![]() ![]() |
本网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及专栏资料均由连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号[20131202] 闽公网安备 35082502000143号 闽ICP备2021017474号 Copyright ? 2011-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 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597-8935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