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连城县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公布……你关心的在这~

日期:2024-06-17 16:40:05 来源:福建省连城县教育局 编辑:连城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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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我县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连城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三)坚持分批录取、统筹安排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88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2024年全县小学计划招生3625人,其中城区小学1910人,特教学校15人,农村小学1700人。

四、招生范围

由适龄儿童户籍地、居住地乡(镇)小学安排免试就近入学。其中,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划片如下:

(一)实验小学

1.西城校区

1)莲峰镇西康社区、明光社区、朱坊村、姚坊村、南街社区等村(社区)户籍或家庭房产的适龄儿童。

2)滨江御景、万星花园、西华小区、西康住宅示范小区(桃花源)、乾景花园、万福豪庭、西城印象、万家福地等商住小区购房户子女。

2.莲南校区

1)莲峰镇南前村、李坊村、江坊村、北街社区、莲南社区、李兴村等村(社区)户籍或家庭房产的适龄儿童。

2)莲南小区、南前花园、阳光新都、明珠城、莲芯花园、莲花花园、山水翰林院等商住小区购房户子女。

3.莲北校区

1)莲峰镇姚坪村、莲北社区(不含紫金佳苑户籍)、城西村3个自然村(黄九垄、李塘、畔坑)、鹧鸪村部分(西环北路以北)户籍或家庭房产的适龄儿童。

2)莲冠花园、龙冠园公寓、永达翡翠城、未来城、遇见莲玺、鹧鸪花园、怡景花园、山景名都、锦绣尚品、国际物流商贸城等商住小区购房户子女。

3)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子女(含高管子女)。

4)莲峰镇招生范围有意愿到莲北校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4.实验小学范围内部分招生对象按以下办法进行统筹安排

1)实验小学搬迁前招生范围内的相关村(社区)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省市垂管行政单位、莲峰镇人民政府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按第一批录取,以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指自有住房)为准,莲南校区招生范围的原则上安排在莲南校区就读,其他安排到西城校区或莲北校区就读。

2)政策优待照顾对象

省、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安排到西城校区就读。

现役军人子女,原则上安排在莲南校区就读。

持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安排到西城校区就读。

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优待照顾对象,安排到西城校区或莲北校区就读。

(二)第二实验小学

1.莲峰镇莲东社区(车前巷小区第一居民组、福东小区第三、四居民组、鹏兴小区第五居民小组)、李彭村、新兴村、赤岭村等村(社区)户籍或家庭房产的适龄儿童。

2.紫金佳苑、冠山金城等商住小区购房户子女。

(三)冠豸小学

1.莲峰镇东街社区、栗园社区、莲东社区(第二居民组、冠豸景苑ABCDE小区、颐景园)、莲花村、洪山村、大坪村、杨屋村等村(社区)户籍或家庭房产的适龄儿童。

2.豸泉花园、豸莲花园、百花金城、冠豸玺院、恒大悦澜苑、时代商场、莲嘉小区、家庭旅馆、东昇官邸、东城印象、壹品公馆等商住小区购房户子女。

(四)城关第二中心小学

1.莲峰镇西街社区、莲西社区、城西村、鹧鸪村等村(社区)户籍或家庭房产的适龄儿童。(其中城西村邓光陂、谢屋坑,西康社区童子巷等3个自然村村民子女可按自愿原则选择到实验小学西城校区或城关第二中心小学就读)。

2.汇豪名城购房户子女。

五、招生办法

实行批次优先、随机派位的录取办法。若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从符合该批次条件的对象中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第一批:户籍在2024630日前迁入招生范围,且房产同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政策优待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户籍在2024630日前迁入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房产在招生范围内(房产须在2024630日前取得)的适龄儿童;2024630日后迁入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在划片学校报名登记,登记时须填报第二就读意愿学校。若因划片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则根据第二意愿情况进行统筹:当第二意愿学校剩余学位充足时,全部统筹到第二意愿学校;当第二意愿学校学位不足时,采用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若所填报第二意愿未被录取,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还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学校。

城区学校完成第一、二、三批次适龄儿童录取后,再进行第四、五、六批次适龄儿童录取。

第四批:连城县工业园区企业、招商引资限上商贸企业职工子女(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就业满六个月以上、连续缴交连城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六个月及以上);持有居住证(必须于2024630日前办理)的外来随迁人员子女;有在莲峰镇辖区内企业连续缴交连城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六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子女。

第五批:持有在莲峰镇经商、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子女。

第六批:其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四、五、六批适龄儿童在报名学校登记时,可填报两个就读意愿学校。实行先第一意愿后第二意愿分批次录取办法,若该批次就读意愿报名人数没有超过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该批次就读意愿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若所填报就读意愿均未录取,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还有剩余学位的城区或附城学校。

随机派位时间、地点以各校招生通告公布的为准。

六、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一)城区小学报名登记方式、时间

1.网上登记方式:通过下载“e龙岩”APP、关注“e龙岩”公众号或访问“e龙岩”网站(网址www.longyan.cn)等方式进行报名登记,时间为202475日至713日。

2.便民服务登记:无法自行网上登记的家长,于2024712日至713日到申请登记学校由工作人员指导进行网上登记。

(二)农村小学报名时间为2024712日至713日,采用现场报名登记方式。

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一)所有适龄儿童在开学注册时要向录取学校提交家庭户口簿(须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童本页)、父母双方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用于建立入学学籍档案。

(二)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的连城县工业园区企业高管、普通职工子女,在网上登记前须先向连城工业园区管委会递交申请材料,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公示后发函至县教育局;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的招商引资限上商贸企业高管子女(法人、董事长、总经理),在网上登记前须先向县商务局递交申请材料,由县商务局审核、公示后发函至县教育局。

(三)城区小学实行网上报名登记的下列部分类型招生对象在进行网上登记后,还须在202479日至710日携带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政策优待对象:到招生范围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现役军人子女:提供军官证及“双拥办”证明或现役部队出具的就读联系函;

2)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及单位出具的就读联系函;

3)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等省、市规定的政策优待照顾对象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优待照顾对象: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省市垂管行政单位、莲峰镇人民政府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到招生范围所在学校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在编在岗证明。

3.网上登记时未查询到房产证号的招生对象:到招生范围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仅有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合同以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2)有房产但未被报名系统查询到:提供房产相关证明。

4.居住在公租房或廉租房(租住人必须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招生对象:到房产所在招生范围学校提供公租房或廉租房租赁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第五、六批经商、务工招生对象:到第一意愿申请登记学校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经商、办企业法人子女: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父母至少一方在流入地合法稳定住所(房屋出租人须在公安部门备案)等的证明材料;

2)其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在流入地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房屋出租人须在公安部门备案)等的证明材料。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房产要求

1.购买城区新建商住小区商品房。房产必须是住宅用途,房产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房时间截止2024630日。住房面积少于50平方米(若房产产权属共有,其个人产权少于总面积的50%且面积少于50平方米)的,如果招生范围内学校学位不足,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学校就读。

2.购买二手房。购房时间截止2024630日,必须是该房原业主子女目前没有在该片区小学就读。

3.居住祖辈房产。父母在城区内无其他房产的,可凭祖辈房产登记建档。须提供祖辈房的相关证明、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二)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外籍适龄儿童根据其直系亲属《不动产权证书》或《户口簿》情况,安排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学校就读。

(三)居住在公租房或廉租房(租住人必须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视同在招生范围内有房产。

(四)政府统一安置在各乡(镇)集中安置点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按优待照顾政策对象安排入学。

(五)莲峰镇招生范围内,同一家庭有多个子女就读不同城区小学的,由家长提出申请,可按“小随大”原则将其今年就读一年级的子女按第一批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哥哥或姐姐就读的学校)就读。

莲峰镇以外随迁子女申请以“小随大”身份在城区小学就读的,第三批招生完成后,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按“小随大”原则将其今年就读一年级的子女优先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哥哥或姐姐就读的学校)就读。若无学位,可申请按“大随小”将哥哥或姐姐转入其弟(妹)招入学校就读。

(六)招生登记建档所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属第一、二、三批招生对象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属第四、五、六批招生对象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在招生登记建档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登记的随迁子女,须做好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准备。

(八)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相关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到县教育局办理。

九、工作要求

各校在招生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按照招生原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家喻户晓,确保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各校按本意见精神制定《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在招生期间要设置咨询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及时公布招生结果,畅通社会反映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校要积极配合乡(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成立材料初审、入户调查、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小组,健全招生验证制度,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必要时须进行入户调查。要规范操作,健全协调机制、应急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不得出现大班额。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的学校和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其他

连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lylc.gov.cn

      话:县教育局:8930231

实验小学莲南校区:傅老师15059920733

实验小学西城校区:林老师13507520672

实验小学莲北校区:黄老师13959012771

第二实小:巫老师15059622753

冠豸小学:沈老师13559966869

城关二小:童老师13906072651

投诉、举报电话:8930023

投诉信箱设在连城县教育局(莲峰镇东环北路270号)大门右侧。 

本意见由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来源:福建省连城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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