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使用辖区道路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通告

日期:2024-05-29 08:47:39 来源: 编辑:连城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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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在辖区内将继续使用以下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五寨卡口、姑田新亭口卡口、揭乐乡彩钢瓦厂往黄坊村路段、莒溪高清卡口等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上述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继续使用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各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非现场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连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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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城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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